台歌手陳綺貞與前男友撕破臉挨告著作權法 指控鍾成虎盜用授權
台灣歌手陳綺貞與添翼文創負責人鍾成虎去年撕破臉,鍾提告陳涉犯著作權法,繼今年1月後台北地檢署今天上午再次傳喚陳綺貞及鍾成虎到庭。庭後,鍾則未多做回應;陳綺貞方面則指控,鍾持續對外授權她的作品,已提起民事訴訟。
陳綺貞委任律師說,鍾成虎提告的內容不實在,自從合約終止以後,陳綺貞、鍾成虎及添翼文創公司已沒有任何著作權的授權關係,並否認鍾對外主張具有作品授權的說法,已針對鍾涉嫌侵權行為提起民事訴訟,現由法院審理中。
陳綺貞說,她至今仍要不回獨立出資的母帶,鍾成虎不願意接受查帳,持續對外授權她的作品,最近聽說演唱會合約上的簽名並非由她所簽,她不曉得和鍾交往一起的十幾年中有多少是她不知道的事。語畢便與律師步離北檢。
去年6月間,鍾成虎發文指控陳綺貞要求提高唱酬、提高版稅與挑剔公司,半夜發簡訊情緒霸凌同事、違約私接活動等情形,並提告陳涉犯著作權法。
當時陳綺貞在社群貼出聲明,要求鍾成虎道歉並澄清,否則將依法維護名譽,請鍾接受雙方的感情與工作關係均已結束。
北檢於今年1月11日首次以被告身份傳喚陳綺貞到庭說明,今天上午再次傳喚陳綺貞及鍾成虎到庭說明,開庭時間約1小時。
庭後,鍾成虎方面未對案件多做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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