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持7部未成年性影像緩起訴 台灣高檢署發回續查
藝人黃子佼因無正當理由持有7個未成年人性影像,台北地檢署上周依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處分緩起訴。北檢日前依職權送台灣高等檢察署再議,高檢署審查後,將案件發回北檢續查。
檢方先前搜索查扣到黃子佼的4TB隨身硬碟,當中存有7張身分不詳的未成年女子性影像。檢方指出,黃從2014年2月12日起,加入販賣女子性影像的網路論壇「創意私房」、「小圈子」。
檢方指出,黃子佼再從2017年8月8日至2023年7月8日間,曾在該論壇購買影像,從2023年2月15日起,用隨身硬碟儲存持有7個身分不詳的未成年女子性影像,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無正當理由持有少年性影像罪。
檢方考量,黃子佼犯後已坦承犯行,自願拋棄該硬碟,無散布或販賣性影像情形,處分緩起訴,期間2年,命黃支付國庫120萬,並在緩起訴確定後3個月內,書立悔過書1份,字數不少於1200字,可以電腦繕打,親自簽名後交付北檢。
檢方日前已依職權送高檢署再議,高檢審查後,將案件發回北檢續查,北檢將二度偵辦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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