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檢方再起訴在野黨黨魁李在明 涉挪用公款 累計5起刑事罪名
南韓檢方19日以涉嫌在任期內挪用公款罪為由,起訴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
韓聯社報導,水原市地方檢察官指出,李在明涉嫌在2018至2021年擔任京畿道知事期間,濫用公務信用卡購買膳食和祭祖用品,共挪用超過1億韓元;又透過知事辦公室偽造記錄,謊稱使用政府車輛出席官方活動,但實際是他妻子用作私人用途。
此外,水原地方檢察廳當天也對李在明及京畿道前知事祕書室長、京畿道政府某公務員提出不拘留起訴,指控他們涉嫌業務瀆職。
李在明目前共背負5起刑事案件,上周首爾法院就他2022年違反「公職選舉法」,一審判關1年,緩刑2年。李在明表明會上訴。
南韓選舉法規定,被宣告緩刑者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後10年內無被選舉權,代表李在明無法參加下屆總統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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