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內閣7日晚間表決國家正式進入戰爭狀態,能夠進行重大軍事活動。以色列上次進入全面戰爭狀態,已是1973年的贖罪日戰爭,又稱第4次中東戰爭、第4次以阿戰爭。
由於以色列基本法第40條規定,未經政府內閣同意,國家不得發動戰爭,因此在總理內唐亞胡7日對哈瑪斯宣戰後,內閣開會投票決定是否追認。內閣表決通過後,依法以色列政府可採取軍人動員、通訊監管、情報刺探等戰爭手段。
7日是贖罪日戰爭(1973年10月6日爆發)50周年的隔天。以色列在贖罪日戰爭對抗埃及、敘利亞等國,這次宣戰對象哈瑪斯並非國家或政府,而是武裝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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