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小時激辯 英國會二讀通過安樂死 滿18歲就適用
英國國會下議院11月29日歷經激辯五小時後,以330票贊成、275票反對與38票棄權,二讀通過讓英國的英格蘭及威爾斯地區「協助死亡」(安樂死)合法化的「末期病患(生命終結)法案」。
下院上次表決這項議題是近十年前的2015年。下一步將送交下院的委員會及上議院審議,並開放議員提出修正案,下院將再表決一次(三讀)。
11月29日表決時,包括執政的工黨,兩大在野黨保守黨和自由民主黨等各黨均不採「團進團出」,而是由議員自行決定。工黨籍首相施凱爾和保守黨籍前首相蘇納克皆投下贊成票,保守黨新黨魁巴登諾克則投反對票。
表決前的辯論氣氛熱烈,共160多位議員要求上台發言,持贊成與反對立場的社運人士同時在國會外持標語聚集聲援。
報導指出,這項「末期成人(終結生命)法案」(Terminally Ill Adults (End of Life) Bill),是由工黨議員利德比特(Kim Leadbeater)所提出,若想要申請協助自殺服務,應符合以下6點條件:1、必須為英格蘭或威爾斯居民,年滿18歲,且已在當地登記家庭醫生至少12個月。2、必須具有健全心智能力,能做自主決定,在沒有受到壓力或脅迫下清晰表達意願。3、預估壽命僅剩不到6個月。4、必須經過2名獨立醫生認定符合資格,且2次評估需相隔至少7天。5、需由1名高等法院法官聽取至少1位醫生的意見後批准,並在裁定後等待至少14天,某些特例情況下可縮短至48小時。6、以不誠實、脅迫方式促使他人接受安樂死,屬違法行為,最高可判處14年監禁。
華盛頓郵報報導,該法案內容大多仿效美國俄勒岡州一項州法,適用預計在六個月內死亡的末期病患,能表明清楚的希望,並能自行服用致命的藥物雞尾酒,而且必須獲兩位醫師和一位高等法院法官批准,才可以透過英國國家保健署尋求安樂死處方。
但接下來的立法過程可能歷時數月,需經進一步審查並越過程序障礙,惟華郵報導稱,很有機會通過成為法律。
不過路透報導指出,該法案二讀仍跨出歷史性的一步,未來可能看到英國跟隨諸如瑞士、澳洲、加拿大、荷蘭、比利時、德國及加州等美國十個州的安樂死合法化做法,將成為英國一個世代最大的社會改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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