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副警長6年加班費達220萬元 平均每周工作95小時
舊金山紀事報(San Francisco Chronicle)報導,舊金山縣警局副警長布魯姆(Barry Bloom)過去六年來的加班費收入高達220萬元。
市府公布的數據顯示,自2016年以來,負責舊金山市政廳治安的布魯姆平均每周工作95個小時,過去兩年平均每周工作超過100個小時。這位退伍軍人和其他幾位同事,都是縣警局中大量加班的警員,他們將這個現象歸咎於警局長期人手短缺造成的。
舊金山縣警局每位宣誓警員每周至少要加班兩次,有些人自願加班更多時數。在某些情況下,警員的加班費可達其基本薪資的四倍。以布魯姆為例,在2022年會計年度,布魯姆的年薪為12萬3790元,但加上加班費,他的年收入大增為53萬零935元。
紀事報指出,自2016年以來,布魯姆是縣警局每年加班時數最多的三名警員之一,在這段期間領到的加班費共超過220萬元,遠超過舊金山任何其他公務員。加班費收入第二和第三高的公務員也是縣警局雇員,是另一名副警長狄基瑟斯(Kristian DeJesus)和資深副警長小波洛維納(Michael Borovina Jr.),兩人六年來領到的加班費分別為約190萬元和180萬元。
縣警局局長宮本(Paul Miyamoto)表示對布魯姆的工作習慣非常了解,他證實布魯姆的加班時間的確很驚人。宮本稱,布魯姆因其服務獲得了無數獎項,最近還在警局招聘廣告中擔任代言人。
宮本指出,由於市政廳周圍有許多毒販和吸毒者,在最近四個月裡,負責維持市政廳治安的布魯姆,成功以解毒劑Narcan挽救了28名吸毒過量者的生命。宮本說:「他絕對是一名工作狂,他不僅自願加班,而且盡全力完成工作。」
宮本表示,布魯姆過去擔任過不同的工作,但現在主要負責在市政廳地區巡邏。他形容布魯姆謙遜、害羞,要說服他上台領獎有如要他拔牙一般。
紀事報稱,為了彌補長期人手不足的問題,縣警局多年來一直嚴重依賴警員加班。但舊金山縣副警長協會(San Francisco Deputy Sheriffs’ Association)主席隆巴(Ken Lomba)表示,市府未能積極招聘足夠的警員,或制定留住警員的獎勵措施來防止警員跳槽,將使問題變得複雜。
隆巴說:「在某些時候,副警長們會厭倦強制加班,因為加班時間太長了,他們會選擇跳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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