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發信警告 金山學區須改理事選舉方式 恐耗數百萬
2002年通過的「加州選舉權利法案」(California Voting Rights Act,CVRA),原意是促進少數族裔選舉權益,但有些律師用這項法規給學區和社區學院「找碴」。有時候他們只要寫一封信就可以得到4萬元之多。舊金山學區20多年來沒有中彈,但最近一名律師找上門,學區可能要耗費數百萬元做律師要求的改變。
舊金山紀事報在12月刊出研究調查報告,一小群律師根據CVRA在加州各地向許多學區和社區學院提出訴訟,過去十年來至少賺了1500多萬元。該法條文給律師相當高的回報,好讓他們願意去調查、提告。紀事報的結論是:是否真的促進了少數族裔的權益,結果可能只是利弊參半,但確實造成了許多非該法所預期的後果。
舊金山學區有七名教委,經由全市性選舉(city-wide election)選出。由於舊金山一向是族裔多元化社會,教委會上少數族裔居多,可能因此沒被這些律師找碴。
日前核桃溪市律師拉佛蒂(Scott Rafferty)透露,他已經給舊金山聯合學區理事會和舊金山市立大學校董事會發信,聲稱如果不在今年11月之前改變理事的選舉方式,將會提出訴訟。
過去舊金山的教委會都是全市性選舉選出的,拉佛蒂的信中要求改為先要分區,然後各區的選民選出一名教委。舊金山市大校董事會主席王兆倫(Alan Wong)表示,理事會正在與律師商議,探討有哪些選擇,然後決定下一個步驟是什麼。
教委會上個月開會時討論此事,必須在2月17日之前回覆拉佛蒂。學區目前傾向於改為分區選舉,如果確實要這麼做,必須在接到拉佛蒂的信的135天內核准七個選區的畫分方式,並且要在7月3日之前把選區畫分地圖呈繳給舊金山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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