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留給孩子的遺產 並不是金錢
經歷嚴格的行腳修行,才能成為獨當一面的僧侶。要幾年才能成為僧侶?要怎麼做才能獨當一面?這些並沒有明確的基準。不是靠制度決定,更沒有所謂的畢業證書,師父認定你能獨當一面的時候,就是正式的僧侶。
師父做出「這個人已經是獨當一面的僧侶」的判斷後,會舉行稱為「傳法」的儀式。所謂的「傳法」,是將承繼的「法」傳授給弟子的儀式,不會交付任何書面的東西。沒有給予任何有形的物品,而是傳授無形的「心」。
自己從師父那邊承接了「法」,現在將之傳承給弟子,這就是佛教的「相續」(繼承之意)。現在談到「繼承」,都是指財產的傳承,但本意並非如此。
「相續」一詞是從明治時代開始被使用,針對從父母那裡承接來的財產要加以課稅,所以政府才開始使用這個佛教用語。原本的意思是傳授無形的「傳法」。
反過來說,在思考要留給孩子什麼遺產時,我想應該不是房子或金錢,應該留給孩子的就如同師父傳給弟子的,是無形的「心」。
為人父者不經意地跟孩子提及我賺了多少錢、我得到多了不起的頭銜,驕傲自滿地說「我留給你這麼多財產」。但是這些有形的東西終究會消失,頭銜在你從公司退休那一天起就會失去,家裡的錢更不可能永遠滿盈,所以該跟孩子分享的,是你走過的這段人生。
包括工作態度,相信什麼?如何面對艱難困苦?還有對孩子是抱持著怎樣的關愛之情?自己走過的人生道路,你所有經歷過的喜怒悲歡,都可以跟孩子說。
透過父母親的生活態度,孩子可以找到自己人生的啟發。謹記著雙親的教誨,困苦時也能面對。對人生而言,最重要的是什麼?自己該怎麼走才對?能夠培養孩子生存能力的不是有形的財產,而是雙親無形的「心」。
五十歲的人,孩子大多是高中生或大學生,此時可以稍微開始提及自己的人生經歷,即便孩子已踏入社會,也絕對不遲。這是為了讓孩子能夠獨當一面,雙親進行「傳法」的儀式。即便你的人生有多麼不堪也無妨,將經歷過的成功及失敗都說給孩子聽,如此親子間才能有所連結。
請記得,頭銜、財產無法加強親子間的情感。
(本文出自《50歲後,隨心所欲的生活:捨棄、放手、不強求,這一次,你要為自己而活!》,聯經出版/枡野俊明,未經同意禁止轉載。紐約世界書局購書專線:718-445-2665轉1)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