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公投提案系列十之十/第36號提案加重毒品與竊盜刑責
第36號提案意在修改2014年通過的第47號提案(Proposition 47),後者因為將非暴力重罪降低為輕罪而備受爭議。
提案的目標?
36號提案要求,已有兩次竊盜前科者,第三次不論金額多少,都可以求處重罪,法官則能夠決定是否改為輕罪。對於走私大量芬太尼之類的「硬毒品」,或是運毒時持有槍械者,提案允許法官在量刑時將其送到州立監獄服刑,而不是一般的縣立監獄。
另外,販賣硬毒品者如果販售的芬太尼導致死亡或重殘,將會能面臨更嚴重的追加控罪。36號提案也允許,法官可以警告有罪毒販,如果使用者因為他們賣的毒品死亡時,他們有可能面臨謀殺起訴。
提案通過後,加州每年將增加數億元支出。
提案有誰支持?
主要是檢察官與警界領袖,包括保守派為主的「加州檢察官協會」(California District Attorneys Association)與「加州縣警協會(California State Sheriffs Association)。另外,聖荷西市長馬漢(Matt Mahan)、舊金山市長布里德(London Breed)也支持,共和黨加州黨部亦支持。
Walmart、Target、Home Depot等大型零售業者也投入大筆資金。
反對者有誰?
州長紐森與議會的民主黨領袖,刑法改革團體與人權團體也反對修改第47號提案。為刑事被告辯護的「California Attorneys for Criminal Justice」則認為,36號提案會導致監獄人數暴增。(系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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