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大校長卸任當天被判背信判 江漢聲:爭清白上訴到底
私立輔仁大學校長的江漢聲,被控為開辦輔大診所,涉與時任醫學院行政副院長洪啓峯、輔大醫籌處醫療事務組長林依恬,三度巧立名目向輔大違法借貸或發包不必要標案,造成輔大損失650萬元(台幣,下同,約20.6萬美元)。新北地方法院昨依背信及共同背信罪,判處江10月、洪4月、林4月徒刑,均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江漢聲甫卸任校長,他發聲明,對司法不公平判決深感冤屈,不能接受,「名譽是我的生命,為爭一生清白,絕對會上訴到底。」
判決指出,2007年輔大欲成立輔大診所,作為後來的輔大醫院前身,江2012年接任校長,身兼輔大診所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洪男2016年8月起擔任委員會副執行長。
江、洪、林三人明知依私立學校法、輔仁大學捐助章程等規定,學校校產及經費不得借貸給私人;輔大診所管理委員會曾建議變更為「輔大附設診所」,將輔大診所私立醫療機構性質變更為私立學校附屬機構單位,仍不依法規行事。
三人找曾在輔大醫務室服務的詹姓醫師,以診所負責人名義申請醫療機構開業執照,2007至2009年間,以「學生臨床技術學習相關活動」、「學生醫學服務學習活動」等名義,三度巧立名目向輔大借款400萬元作為診所開辦費用,造成輔大財產損失。
2015年起,輔大診所陸續遭國稅局追繳145萬餘元稅額及罰鍰,輔大會計室多次催討借款,江漢聲等人試圖以輔大資金補足診所上述稅款,並沖銷先前積欠輔大的債務。
合議庭認定,3人共謀虛構輔大委託輔大診所辦理社區關懷活動需求及預算,以限制性招標採購委託案,事後護航驗收,款項則由輔大專案及「輔大診所週邊設施」基金支應,使輔大診所藉此取得250萬元不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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