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追稅 理財機構:美境內成「省稅中心」
美國是一個實行全球徵稅制度的國家,美國公民和綠卡持有者的海外個人資產須如實申報,這是一個令不少華人困擾的問題。
美國海外帳戶稅收合規法,簡稱FATCA或「肥咖條款」,是2010年美國通過的一項聯邦法律。該法要求外國金融機構向美國政府披露與美國人有關的金融資產;同時,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者每年也須通過8938表格向國稅局申報境外金融資產。泛宇集團日前上午在洛杉磯舉辦講座,集團創始人兼總裁胡正國詳細分享了美國政府如何在全球範圍內追蹤和監管海外資產。
胡正國指出,2008年金融風暴之後,美國政府意識到美國人有大量未如實申報的海外資產,於是在2010年通過了FATCA條款,旨在增強對納稅人全球金融資產的監控,識別藏匿的海外資產。 FATCA規定,參與國有義務向美國國稅局報告「疑似有美國身分的人」的相關金融資產,這包括他們在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的所有資產。
只要開戶人的地址在美國、有美國社會安全號碼(或納稅人識別號碼)、電話為美國號碼或經常向美國匯款,都會成為重點關注的對象。國稅局一旦發現納稅人未如實申報,就會對納稅人實行嚴厲的罰款。 胡正國強調,「作為一個非常有效的增加財政收入的方式,FATCA未來肯定會持續實行。」
胡正國還指出,另一個與FATCA功能類似的國際合約組織名為共同報告標準(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簡稱CRS),它要求會員國的金融機構須向其他會員國提供其公民、居民或稅務居民的海外金融賬戶資料,以此實現金融信息共享和互通,防止本國納稅人隱匿海外資產。
胡正國表示,美國政府雖然與許多國家簽署了FATCA協定,但並沒有加入CRS,而作為CRS成員國之一的中國,也沒有與美國簽署FATCA。也就是說,中美兩國的金融信息並不互通。
胡正國分析,隨著各國之間金融信息透明度的增加,以往通過離岸賬戶「藏錢」避稅的操作必然越來越難,但與此同時,美國未來很可能成為新的「省稅中心」。一方面,FATCA監管的對象是美國身份或稅務居民在海外的錢,不含美國境內的資產,另一方面,美國又受CRS的制約。因此,任何身份的持有者在美國境內的金融資產都可享受「不申報」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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