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歲死刑犯濫提訴 近30年還未處決
1995年就已被判死刑的一名男子,將近30年還沒有被處決。他已成為惡名昭彰的人物,歷史上沒有加州人比他提的訴訟更多。他想洗清罪名的企圖固然是一個動機,但心理學家認為這是一種精神疾病,就好像有些人沒病卻一天到晚去看醫生一樣。
現年77歲的波尼亞(Steven Wayne Bonilla),1987年10月雇人把他的同性戀夥伴殺害,把屍體埋在內華達州的沙漠中。經過許多年,他終於在1995年排上加州的死刑列(Death Row)。從那時起,他就開始提出上訴、民事訴訟、請願、刑事訴訟等等,告的對象和理由簡直是五花八門。
追蹤聯邦級訴訟的Pacer資料庫,有2500多件訴訟是他提出的。如果到縣級的法院去查,至少又有數百件訴訟。例如今年3月的某一天,他把兩宗訴訟一次呈給74個法院。加州的每一個縣都被他告過,另外,檢察官、法院工作人員以及其他根本不相關的人,也被他告上法庭。
波尼亞因為生病,目前被關在位於瓦卡維爾(Vacaville)的加州醫療監獄(California Medical Facility)。舊金山紀事報(San Francisco Chronicle)詢問他的時候,他從牢房中以書信回答說,他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提過多少訴訟,但每個星期至少要提兩宗。他的訴訟幾乎沒有一個不被打回票,有時候法官是成批的把他的訟狀解除。
但他現在還是不停的提訴,紀事報問他為什麼要做這種無謂的事時,他說:「一再被打回票實在很令人沮喪,但我知道我是有理的,所以不能不堅持下去。」這種做法很浪費法庭的時間,法庭系統有一種標籤叫「無理取鬧提訴人」(vexatious litigants),一旦被貼上這個標籤,法庭就會開始設限,而且提出的訴訟幾乎只有往垃圾箱的唯一路途。
心理學家指出,有些沒病的人,老覺得自己可能患了某種重症,一位醫生看過說沒問題,他就去找另一位醫生,沒把病找出來誓不罷休,這跟無理取鬧提訴人的心理狀況很類似。
不過肯塔基州的監獄中,有一位叫里奇斯(Jonathan Lee Riches)的犯人比波尼亞更厲害,據說他從2006年至今已投了4000多宗訴訟,例如其中一個控訴名媛金卡戴珊(Kim Kardashian)曾經參加阿蓋達的訓練營,還訴過小布希、柏拉圖、艾菲爾鐵塔。當金氏世界紀錄要把他列為美國最愛訴訟之人時,他提出一宗訴訟,才讓出版商打消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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