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太陽能新規 再減對居民補貼
舊金山紀事報(San Francisco Chronicle)報導,加州公用事業監管機構5月31日通過社區太陽能項目的新規定,清潔能源倡導者批評,此舉實際上將削弱低收入用戶擴大選擇太陽能發電的能力,但加州最大的公用事業公司主張採用新規則。
社區太陽能項目通常是小規模的本地太陽能電池陣,可以為無力安裝自己屋頂太陽能電池板的租房者和房主提供服務。社區太陽能項目,是加州最終實現電網完全由可再生能源供電的整體戰略的一部分。
加州公用事業委員會(California Public Utilities Commission)主席雷諾茲(Alice Reynolds)表示,委員會3-1號裁決保留並擴大了允許任何繳費人認購項目池,並獲得20%費率減免的計畫;但也減少太陽能供應商和居民未來的補償。
該委員會計算分布式小型太陽能發電項目帶來的收益,這些項目通過向電網輸送清潔能源和為附近社區提供服務來降低輸電成本,從而提供 「服務」。太陽能開發商根據其項目提供的效益價值獲得補償。
5月31日通過的公式實質上降低了分布式小型可再生能源在未來的價值,減少了對新建社區太陽能項目的激勵。
加州最近從聯邦 「全民享有太陽能」(Solar for All)計畫中,獲得2億5000萬美元的撥款,太陽能倡導者關心的問題之一是,如果這筆資金用完了,發展太陽能的經濟激勵也消失了,那該怎麼辦?
雖然加州在推廣太陽能和倡導電網無碳運行方面,一直處於領先地位,但該州在鼓勵小型太陽能項目方面卻乏善可陳。批評者舉例,沒有要求社區太陽能項目配備電池存儲系統,也就無法在太陽落山後仍能供電。
雷諾茲說:「我們今天的工作還沒有結束。」她補充說,這些項目未來還可以修改和完善。
但倡導者認為,改變或減少對仍處於成熟期行業的補貼和其他激勵措施,將導致太陽能安裝量減少,最終使低收入繳費人無法享受可再生能源帶來的好處。社區使用太陽能計畫,應確保項目所產生的能源,至少有51%用於服務弱勢客戶。
去年底,委員會全面修訂了針對公寓樓、學校和企業主安裝太陽能電池板的激勵措施。這些規定是該委員會近期一系列減少屋頂太陽能財政激勵措施決定中的又一項。2022年底,委員會減少了對出售單戶住宅新裝太陽能電池板多餘電力的業主的付款。
批評人士認為,該委員會在關鍵的可再生能源政策上出爾反爾,令人擔憂,認為這些條款將阻礙太陽能的採用,無法實現 「公正、公平的能源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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