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47號法案倡議 嚴打盜竊 11月公投
加州州務卿韋伯(Shirley N. Weber)11日下午通知州和縣級選舉官員,改革廣受爭議的47號提案(Prop 47)的倡議案「減少遊民、毒癮及偷竊提案」 (Homelessness, Drug Addiction, and Theft Reduction Act),已收集60萬1317個簽名,獲得公投資格,將交給選民11月公投。該倡議要求加強對販毒和盜竊處罰。
該倡議需要54萬6651個有效請願簽名,相當於2022年11月大選中州長選票總數的5%才能成案,而初步點票已經超過了要求,符合選民表決資格。
10年前通過的47號提案,將許多持有毒品和財產罪的等級從重罪降至輕罪,比如一些非暴力的侵犯財產犯罪,比如入店行竊、偽造支票等,由重罪改為輕罪。在入店行竊一項,如果被偷盜財產不超過950元,偷盜者將會被判輕罪。輕罪仍有可能被處以入獄6個月和相應罰款。
在華人社區,有人甚至認為,950元以下的盜竊金額,嫌犯就會被釋放,是所謂「零元購」、車輛盜竊和犯罪飆升的重要推手。隨著疫情以來,人們對財產犯罪和公共安全的擔憂日益加劇,47號法案成為眾矢之的。一些執法部門、商業團體和兩黨民選領導人,都將加州的盜竊問題歸咎於法案。
宇洛縣(Yolo)地檢長雷西格(Jeff Reisig)說,輕罪最多可判處一年監禁和1000元罰款。從技術上講,這可能是真的。但大多數人只需坐很短期的牢或根本不用坐牢,輕罪不會產生任何可操作的後果或威懾力。
反對者認為,州司法廳的數據說,商店盜竊案件實際上有所下降:從47號法案通過時的2014年的約9萬7000起,到2022年下降至約8萬2000起。47號法案能減少加州人滿為患的監獄,可以幫助加州更明智地利用其刑事司法和監禁資源,並投入資金到治療項目中。洛杉磯地檢長賈斯康(George Gascón)說,該法案也不適用於有組織零售盜竊。這些行為涵蓋搶劫、盜竊和共謀。
州長紐森一開始就支持47號法案,認為法案有益處。他在此前公布一項打擊加州財產犯罪的計畫,並未觸及改革法案。此前,州議會至少有十幾項提案試圖修改或推翻法案。
即將公投的新改革倡議名為「減少遊民、吸毒和盜竊法案」,將採取以下措施嚴厲打擊犯罪,包括,讓法官在判定販毒者犯有大量販毒罪時,可以選擇將其送往州監獄,而不是縣監獄。要求法院向被定罪的芬太尼和其他硬性毒品經銷商和製造商發出正式警告,如果他們再犯並造成人員死亡,可能會面臨謀殺指控。 加重對交易芬太尼等硬性毒品並最終導致他人死亡或重傷者的處罰。
有兩次盜竊前科的犯罪者可能會面臨重罪,無論被盜財產價值多少。該法案還加重對盜竊金額達到或超過5萬元的罪犯的處罰。增加新法律來應對由一名或多名罪犯共同實施的造成重大損失或破壞的「打砸搶」(smash and grab)盜竊行為。
該項倡議案文宣總監李少敏(Frank Lee)補充說,該倡議案還有三大要點:1.任何人如犯下三次偷竊罪,不論金額多少,將被控重罪 (felony)。如果每次犯案的金額或前兩次相加,總額超過950元便會被控以重罪,不必等第三次。2. 加強對毒販的懲處,特別是販賣芬太尼(Fentanyl)的毒販。芬太尼是最有害的毒品,以往未被列入重量級毒品,此倡議案修補 了漏洞。3.任何人如因藏有重量級毒品,如鴉片及海洛英等,第三次被捕,定要戒毒,否則面臨重罪刑事檢控。
李少敏表示,請願簽名過關,是加州民眾的勝利。再次感謝加州民眾通力合作,並強調華人社區是反對毒品及罪案的中流砥柱,並繼續宣傳此項倡議案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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