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臉書使用新聞須付費 參議會司委會通過
為幫助陷入困境的媒體業,加州參議會司法委員會(Judiciary Committee)25日晚上以九比二的票數,通過了一項要求谷歌和臉書付費使用媒體新聞的兩黨法案。
聖荷西信使報(Mercury News)表示,這項法案如果獲得參議會批准,並簽署成為法律,谷歌和臉書就必須同意以基金方式,每年支付一次性使用費給新聞媒體,或是被迫進行調解或仲裁,協商該從其數位廣告收入中,拿出多少比例出來支付使用費。
提出「加州新聞業保護法」(California Journalism Preservation Act)的加州眾議員威克斯(Buffy Wicks)在25日舉行的聽證會上表示,新聞媒體正以驚人的速度縮小規模或關閉。她說,在新聞數位化、大型網路平台擁有大量使用者的環境下,媒體被迫讓其內容出現在這些平台上,但「幾乎沒有獲得任何報酬」。
又稱AB 886法案的「加州新聞業保護法」在2023年6月於眾議會獲得通過,支持者包括加州廣播協會(California Broadcasters Association)和灣區新聞集團(Bay Area News Group)所屬的加州新聞出版商協會(California News Publishers Association)。
加州新聞出版商協會律師巴索提(Brittney Barsotti)說:「這項法案對我們的行業和民主的未來非常重要。在社會上充斥著大量錯誤訊息和兩極化現象之際,高品質新聞的存在是必要的。」
信使報指出,反對這項法案的除了谷歌和臉書之外,還有加州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 of California)、加州納稅人協會(California Taxpayers Association)、新領域基金會(Frontier Foundation)、加州商會(California Chamber of Commerce)和包括CalMatters在內的一些網路新聞機構。
為加州商會針對這項法案撰寫了一篇報導的退休新聞學教授查維斯(Jeff Jarvis),25日在聽證會上稱這項法案為「閱讀稅」(a tax on reading),擔心它只會讓國家媒體集團、擁有報業的避險基金和「極端主義和宣傳性媒體」受益,而且可能違憲。
由谷歌、臉書和其他大型科技公司支持的「進步商會」(Chamber of Progress)則舉出加拿大作為這項法案潛在影響的例子,稱在Meta停止在加拿大版臉書上提供媒體新聞連結後,加拿大許多出版商因此失去了流量,以小型出版商受到的影響最大。
不過,哥倫比亞大學和休士頓大學去年11月發表了一篇論文,估計出谷歌透過新聞媒體搜尋結果,每年可賺進210億元,Meta每年可賺進近4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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