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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低收入房建案 比佛利山市挨告

比佛利山近日因拒絕包含低收入房的建案,被加州住房所有權組織告上法庭。(截自Pexels)
比佛利山近日因拒絕包含低收入房的建案,被加州住房所有權組織告上法庭。(截自Pexels)

洛杉磯縣比佛利山(Beverly Hills)近日因拒絕以低收入住房單元為特色的混合用途項目而被起訴。

加州住房所有權組織(Californians for Homeownership)針對比佛利山市拒絕開發商Leo Pustilnikov提交的申請提起訴訟,指出「該市拒絕建造165個單元的混合用途開發項目,其中20%的單元將被指定為低收入經濟適用房」。

該項目位於S. Linden Drive 125-129號,位於該市金三角地區以南,周圍環繞著辦公大樓、零售中心和高層建築。該開發案將包括一棟19層樓、200呎高的建築,內有165套公寓,其中 33套為低收入家庭保留,以及一家擁有73間客房的旅館。該訴訟於市議會在6月27日會議後提出,旨在獲得法院命令批准這個項目。

這是加州住房所有權組織對比佛利山提起的第二起訴訟,第一起訴訟已獲勝。然而,這是該組織首次根據加州的「建築商補救」條款提起的訴訟,該條款允許開發商繞過地方分區規定,以建設更多低收入住房。

根據加州的住房問責法,對於違反州住房元素法的城市,如比佛利山和拉肯亞達-弗林楚奇(La Cañada Flintridge)(後者也因拒絕低收入住房項目而被起訴),必須批准混合收入項目。根據該法,像「加州住房所有權」這樣的組織有權提起訴訟,以挑戰拒絕建設住房行為。如果法院認定比佛利山的行為是不誠實的,法院可命令批准該項目。

在加州住房所有權組織對比佛利山的第一起訴訟中,洛杉磯縣高等法院法官發現,比佛利山未能履行其在區域住房需求分配和住房元素系統下合理規劃住房的法律義務。

加州住房所有權組織在一份聲明中指出,比佛利山批准了「在短期內不太可能重建的」開發項目,例如已建立的醫療診所和現代化、租賃良好的辦公樓,並高估了可能建造的單位數量。

加州住房所有權組織的訴訟旨在強制執行州住房法律,以確保像比佛利山這樣的城市承擔起解決州住房危機的責任。加州房地產經紀人協會主席Melanie Barker表示:「加州房屋所有權者繼續在法院內強制執行州住房法律,確保像比佛利山這樣的城市承擔起解決州住房危機的責任。這起新的案件將幫助確保做到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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