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火緊急狀態下 加州檢長警告哄抬物價非法
沙漠太陽報報導,山火季節,加州部分地區宣布進入緊急狀態。加州檢察長邦塔(Rob Bonta)本月27日發布消費者警告,指出「緊急狀態期間哄抬物價是非法的。」
加州州長紐森(Gavin Newsom)稍早因「黃金複合山火」(Gold Complex Fire)和公園火災(Park Fire),將北加州普盧莫斯縣(Plumas County)、巴特(Butte)和特哈瑪縣(Tehama)宣布進入緊急狀態。邦塔在新聞稿中表示,企業商家和房東不能非法提高必需品、酒店、出租套房等價格。「我敦促加州人力所能及伸出援手,發現物價遭哄抬時舉報。」
什麼是哄抬物價?
根據總檢察長辦公室,當緊急情況或災難期間,基本消費品和服務價格「大幅上揚」就會發生哄抬物價。新聞稿指出,此規定有一例外情況,是若企業商家勞力、商品或材料上漲時。在加州,此保護措施「通常適用於宣布緊急狀態後30天」。
物價是昂貴還是哄抬?
根據加州法律,禁止在宣布緊急狀態後,將消費品和服務價格提高超過10%。若某種商品或服務在宣布緊急狀態後才提供,則賣方不得收取超過該商品或服務成本的50%價格。根據加州檢察長辦公室,所有賣家都需遵守此規定,包括製造商、批發商、分銷商或零售商。民眾可上州長網站gov.ca.gov或州長緊急服務辦公室網站查詢居住地是否進入緊急狀態。
哪些商品和服務受到加州反哄抬物價法規保護?
住宿方面,包括永久或臨時出租房、酒店、汽車旅館和移動房屋。食品和飲料,包括動物食品和飲料等。緊急用品方面,如水、手電筒、電池、尿布、盥洗用品。醫療用品如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繃帶、紗布等。根據新聞稿,該法也適用於汽油銷售、建築材料、維修或重建服務、貨運、倉儲等相關行業。
發現自己是物價哄抬受害者,可上oag.ca.gov/report向當地政府或總檢察長舉報。違反法規者可能會受刑事起訴,面臨一年監禁或最高1萬元罰款。違規者還可能面臨每次違規最高2500元甚至更高的民事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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