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定位撲救 多數野火以地標命名
CBS電視台報導,根據加州消防廳(Cal Fire),截至8月1日,加州已有超過16起重大野火。這些大型野火,如「公園山火」(Park Fire)、「尼克森野火」(Nixon Fire)等命名由來,大部分有著地緣因素,但並非全部。
以公園山火為例,這場火起緣於奇科(Chico)以東上彼德威爾公園(Upper Bidwell Park)的上公園路(Upper Park Road)附近。尼克森野火從阿瓜加(Aguanga)地區的理查尼克森大道(Richard Nexon Blvd.)開始蔓延。2018年在加州造成85人死亡的「坎普野火」(Camp Fire),則以消防員抵達火場的首條道路,坎普溪路(Camp Creek Road)命名。消防官員表示,這種簡單的命名約定是關鍵
誰決定野火名稱?
根據全國跨機構協調中心(National Interagency Coordination Center),大多數野火是由最先抵達現場的消防員,以附近地標或街道命名,簡化定位和加速對火勢的初步撲救。這種命名方式產生一些令人難忘的名字。如2014年貝律耶沙湖(Lake Berryessa)附近的巴茨野火(Butts Fire),以巴茨峽谷路(Butts Canyon Road)命名,該野火造成兩人死亡。
有時幾場野火會被歸類為綜合(complex)火災。2024年在杜拉瑞縣(Tulare County)焚燒的「SQF雷電綜合山火」(SQF Lightning Complex Fire),由三個較小的山火組成:波雷爾火災(Borel)、鱒魚火災(Trout)和長火災(Long)。這些火災通常由雷電引發,擴及多處。
加州歷史上紀錄最大的野火也是由雷電引發,即2020年的「8月綜合大火」(August Complex Fire),這場野火燒毀格倫(Glenn)、雷克(Lake)、蒙多西諾(Mendocino)、德哈瑪(Tehama)、三一(Trinity)和沙斯達(Shasta)等縣部分地區,共燒毀103萬2648畝地。近期發生的公園山火,已成加州第五大野火。
野火命名從何時開始?
加州可靠的火災紀錄,是從1930年代才開始保存。不過,一些專家將19世紀發生的一場重大事件列為該州史上最大野火前十名:1889年聖地牙哥峽谷大火(Santiago Canyon Fire)。該場火災燒毀橙縣、河濱和聖地牙哥縣約30萬畝,其他加州史上前十大野火,都可追溯至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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