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法定帶薪病假 增至5天
根據州長紐森4日簽署的一項新法案,加州的員工很快就可以獲得每年至少五天的帶薪病假,而非現行的三天;同時,未休完的病假也被允許延至下一年。這項新法將於明年一月生效。
紐森在聲明中表示,許多人被迫在領不到工資和照顧生病的自己或家人之間做出選擇,優先考慮勞工的健康和福祉是加州的重要任務。在新冠期間,紐森曾經批准自主隔離者可獲得兩周帶薪病假,但該案已經失效。
除了阻止工人在請假和薪水之間做出選擇之外,帶薪病假立法的支持者認為,項法律將有助於遏制疾病的傳播,並確保員工能夠高效工作。 但代表全州企業的加州商會則表示,這對小型企業來說將是一種負擔。 該組織主席巴雷拉(Jennifer Barrera)在一份公開聲明中表示,太多的小雇主無法負擔這種新成本,鑒於加州所有其他休假和帶薪福利的現狀,他們將不得不縮減工作崗位、削減工資或提高商品和服務價格來應對這些負擔。
該法是加州立法機關今年幾項主要的勞工舉措之一,包括提高醫護人員工資和允許立法工作人員成立工會的提案等。紐森已經簽署了其中一項將快餐工人的最低工資提高到每小時20美元的法律,但他否決了向罷工工人提供失業救濟的法案,原因是加州基金債務額已接近200億美元。
有關帶薪病假法律是民主黨州長紐森4日簽署的十幾項法案之一,他必須在10月中旬之前決定是否簽署今年提交至州長辦公室的所有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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