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如被移民官或移民法官認定故意遞交虛假的庇護申請,將會有終身的禁令,不可以再申請任何移民法上的福利。(圖/123RF) 讀者問: 本人目前在國內,是中醫碩士畢業。我想移民北美,找了些北美律師,想遞交EB-2 NIW,但有些律師強迫給我推薦申請政治庇護,這種庇護可靠不? 答: 美國移民法上的庇護, 是申請人已經離開本國,身在美國,基於法律規定的五種理由(種族、國籍、宗教、特定團體的成員及政治觀點)恐懼返回本國,因而請求美國政府保護。根據你提供的情況,你顯然不符合條件。另外根據移民法,如果申請人被移民官或移民法官認定故意遞交虛假的庇護申請,將會有終身的禁令,不可以再申請任何移民法上的福利。 移民 庇護 福利 上一則 移民專頁/申請工作許可證 遇2情況 下一則 移民專頁/國外申請EB-1A 可指定計畫居住州為工作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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