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專頁/若不確定在本國續簽H-1B 回美紙將有幫助
讀者問:
我是EB-3申請人,表格B本月已排到,但表格A尚未排到。律師現在打算同時提交I-485和回美紙(AP卡)及工作許可證(EAD卡)申請,但我上個月剛回中國續簽H-1B回來,我的H-1B簽證也剛續簽三年。我原本計畫今年底出國度假,明年5月回中國,但現在AP卡申請一經提交,我就無法出境。律師表示,AP卡大約需要12到15個月的時間,意味著明年所有的海外旅行計畫都將被取消。我想告訴律師,只提交I-485,不要提交工作許可證EAD和AP卡申請,考慮到我的H-1B還有一年才到期,如果我拿到AP卡也只有一年有效期限,和H-1B效期大致相同。這樣的話,我可在明春持有效簽證回國,等到簽證過期再申請AP卡。我這樣想可以嗎?我的工作比較穩定,並不特別擔心會突然被裁員,如果我現在不申請AP卡,還會有其他風險嗎?
答:
雖然這取決於你,但根據你的情況申請AP及EAD卡仍然有一定的價值。事實上,你擁有效期接近三年的新H-1B身分,這非常重要,因為它可降低你申請EAD和AP的緊迫性。只要你仍在H-1B擔保公司工作或有效的H-1B轉讓申請獲得批准,你就可持H-1B簽證自由往返。H-1B到期後,你可在明春返回時在本國領事館續簽,方法是申請DS-160並準備好必要的證據,包括有效的勞工條件申請(LCA)、公司的工作信函和H-1B批准單。回美紙獲得批准並不意味著你的H-1B簽證失效,你只需使用H-1B簽證即可進出美國。
如果你的I-485案件的批准時間比你的H-1B身分的有效期限更長,回美紙可能對你有利;當然,回美紙的有效期限為一年。因此,你可考慮在H-1B到期時申請EAD和回美紙。如果你希望將回美紙與你的H-1B身分到期相協調,你可以在H-1B到期日期前約12個月申請。
如果你的綠卡申請尚未獲得批准,並且你有回美紙,你通常可以出境和進入美國,而無需延長你的H-1B身分。
此外,如果不確定能否在本國領事館獲得續簽的H-1B簽證,將回美紙作為應急計畫可能會有所幫助。雖然在沒有EAD或回美紙的情況下申請I-485可能對你有用,尤其是因你的H-1B有效期已近三年,但你可能需要考慮上述福利並決定是否值得你額外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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