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專頁/申請綠卡 配偶須合法身分
讀者問:
我目前是F-1學生,打算和女朋友今年結婚。女朋友是綠卡持有者,我是想找到工作用OPT留在美國等F2A,但現在感覺找到工作的可能性渺茫。如果找不到工作的情況下,我是不是必須要回國等F2A的綠卡?還是有別的方法可以留在美國等排期嗎?如果是的話,是不是不能找工作呀?
答:
你和女朋友結婚後,她可以立刻為你遞交I-130申請。然後等移民排期,排期排到後,你可以遞交I-485申請調整身分。根據7月的簽證看板,A表F2A類排到2021年11月15日。但B表(即filing date)已排到2023年11月1號。通常在美國遞交 I-485,移民局承認國務院簽證看板的B表。因此你和你女朋友結婚、她為你遞交I-130申請後,如果B表排到,你就可以遞交綠卡申請。
在有資格遞交綠卡申請前,你必須保持合法的身分,如F1身分等。如果身分斷掉,則無資格在美國國內調整身分,你需要離境,然後走境外領事館移民的途徑。需注意,如果走這種途徑,在美國身分斷掉的時間不得超過半年或一年,否則離境後會觸發三年或十年不准入境的禁令。如果身分斷掉,你又不離境,只有等你太太將來入籍後,你才有資格在美國國內申請調整身分。
編按:
F2A:為第二優先類別,指綠卡持有人的外籍配偶和撫養(未婚且未滿21歲)的孩子。F2B是指綠卡持有人成年(年滿21歲)但未婚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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