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問:
前夫遞交EB-2移民申請,我以配偶一起申請。我透過I-485轉換身分獲得綠卡(不是前夫sponsor我獲得綠卡,所以沒有五年限制)。現在,我sponsor新配偶family-based綠卡,填寫I-864財務實力證明,遇到一個問題:我之前兩年的稅都是和前夫一起申報的,所以tax transcript上info也都是有我,也有我前夫的收入。這種情況下,I-864的支持文件裡是不是除了我自己的W2、1099,還需要交前夫的W2、1099?
答:
你擔保你目前配偶移民,只考慮你和你家庭的收入。你前夫已不屬於你的家庭成員,因此不需要遞交你前夫的W2和1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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