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故事/迷你裙展魅力 我選擇故我在
喜歡穿短裙的女性經常因為短裙打扮而被指指點點,引發各界對於短裙的專業性與合宜性的爭議,於是有時尚評論家針對短裙長度提出專業建議。
新罕布夏州朴資茅斯(Portsmouth)職業婦女安妮(Ann)喜歡穿短裙展現好身材,但隨著年紀漸長,擔心打扮「太年輕」出現反效果,對於穿膝蓋以上2吋或3吋的短裙愈來愈猶豫不決。
穿它上班 引爆爭議
根據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報導,「定義20世紀60年代時尚」的英國女設計師奎恩特(Mary Quant)一手催生迷你裙風潮,早在1990年代紅極一時的電視影集「艾莉的異想世界」(Ally McBeal),出現穿迷你裙去律師事務所上班的情節,引發該不該穿迷你裙上班的爭議。
另外迷你裙也曾在網球界引起軒然大波,當年美國網球女將莫蘭(Gussie Moran)穿著迷你裙參加英國溫布頓(Wimbledon)網球賽,竟然被主辦單位指控「將粗俗與罪惡帶入網球界」。
暴露身體 離經叛道?
自英國維多利亞時代(Victorian era,1830年代至1900年代),西方女性服裝尺度只限露出腳踝,因此迷你裙問世後,始終備受爭議,直至今日,仍有部分人士對迷你裙有離經叛道的偏見,因為人類自古以來,將女性暴露身體視為意圖誘惑他人的不當行為。
不過穿迷你裙並不違法,位於紐約市的「復敦大學」(Fordham University)時尚法學院(Fashion Law Institute)教授史卡菲迪(Susan Scafidi)強調:「一般而言,任何涉及隱私的部位皆可在公開場合裡合法暴露。」
換言之,任何人皆可在任何場合、任意穿短裙,但前提是願意承受來自四面八方的壓力,因為大家會對短裙議論紛紛,甚至擅自批評個人行為。
不過對於某些將女性視為花瓶而非專業人士的職業,女性穿著打扮比個人的能力受到更多關注,例如莫蘭當年因為穿迷你裙參賽,職業生涯從此陷入危機。
不過前第一夫人米雪兒(Michelle Obama)放棄傳統正式套裝,改穿碎花連身裙出席公開場合,堪稱一大突破,彷彿告訴全世界:「女性也可以身兼改革推動者。」
超短皮裙 彰顯個性
史卡菲迪以自己曾任政府律師的好友早年一位女同事堅持穿著「超級皮短裙」上班的例子,好友表示:「我們對她的短裙作壁上觀,但她知道這是她個人的事。」結果這位女同事因為拒絕屈服於職場壓力,反倒建立性格強韌的個人形象。
英國著名科學家、牛津大學皇家研究所(Oxford Royal Institution)首位女所長、73歲的格林菲爾德(Susan Greenfield)也是短裙族並坦承:「我討厭單調的打扮,我喜歡短裙,因為我的腿像卡通人物奧莉薇(Olive Oyl)一樣細長。」並透露穿著打扮有助於她專研科學。
美國58歲時尚設計師桃莉博奇(Tory Burch)推出一系列服裝主打短裙設計,目的就是恢復女性對時尚穿著的信心,她說:「歸根結底是為了取得平衡。」 並補充道:「如果裙子很短,我會搭配高領上衣。」
甩舊思維 開心就好
由於市售的裙裝長短有各種款式可供選擇,只要自己覺得穿起來舒服且自信滿滿,無需考慮時尚因素,比利時時裝設計師、77歲的黛安馮芙絲汀寶(Diane von Furstenberg)建議:「我認為裙擺應該緊貼膝蓋,無論上面或下面。」
專家認為若女性經常擔心裙子是否過短,可能是太在乎別人的看法,強調拒絕屈服於社會舊有思維,可以為自己帶來更多能量,因為戰鬥前的孔雀總會刻意展示羽毛,而且能夠選擇就是一件好事。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