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專頁/EB-2獲准 可用此日期申請其他類別
讀者問:
因為現在EB-1也有排期,已經有EB-2優先日期(PD)的情況下辦EB-1,那麼我的優先日期是重新建立還是說新申請到的EB-1的PD就是原EB-2的PD?如果不是原EB-2的PD,申請會不會被廢掉?
答:
我假設你的EB-2申請已經獲得批准。如果是這樣,且沒有可撤銷理由,你可以使用此優先日期來申請其他職業類別的申請,包括EB-1。由於你的EB-1案件現已排到,我假設你已經提交了I-485表格。一般來說,為了給予較早的優先日期,你會要求在提交新的I-140申請時指定較早的優先日期。如果你沒有這樣做,希望面試官能夠允許優先日期的轉移。如果不允許,且EB-1申請是在沒有名額優先日期的情況下提交的,就會出現問題。如果以有名額的EB-1優先日期提交但該日期已經倒退,則I-485申請仍然有效,儘管你可能需要等待EB-1日期再次變為有名額的日期,然後官員才能根據你的情況做出最終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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