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故事/「巧門」關上 領配偶社安金3原則最大化
除了2024年1月1日年滿70歲的人之外,存在數十年的「配偶社安金規則」(Social Security spousal rule)今年終止。該規則允許領取人在自己和配偶之間選擇較高金額的福利,以符個人利益;但現在除非是1954年1月1日前出生者,否則無法利用此「巧門」。
理財網站Go Banking Rates報導,依過去規則,收入較高的配偶會在「完全退休年齡」(full retirement age,FRA)申領配偶社安金,而另一方則申領自己的社安金;然後收入較高的一方會在70歲時轉為領取自己的社安金,由於獲得延遲退休積分,可以最大化每月社安金的金額。
此外,收入較低的配偶可視何者金額較高,來決定申領配偶社安金或領取自己的社安金。
由於該規則不再有效,專家表示,須尋找其他策略來「最大化」配偶社安金這項福利。以下是他們建議應做的三件事:
1.提早規畫
計畫領取配偶社安金時,需要討論誰應該在何時申領這項福利。社會安全局總是將較高的個人社安金或配偶社安金支付給收入較低的一方。專家建議要申領福利的夫婦在社會安全局設立一個線上帳戶,這樣就可以查看在不同年齡申領時的預估金額。理財顧問馬修·艾倫(Matthew Allen)表示,已婚夫婦制定領取社安金的計畫至關重要。
2.避免過早領取社安金
眾所周知,社安金領取的金額高低,取決於個人工作紀錄與提交申請的時間。雖然目前多數人的完全退休年齡是67歲,但最早可在62歲申領,但金額將永久減少30%。
舉例來說,如果在67歲時的領取全額社安金是每月2000元,若在62歲時申領,每月金額將降至僅1400元。配偶社安金與主要受益人所獲得的給付相關,如果在62歲時申領,配偶的社安金也將永遠減少。
3.不一定要等到70歲才申領
通常等待領取社安金的時間愈長,金額就愈高;等到「完全退休年齡」可以保證領取應得的全部福利,而等到70歲則可確保獲得最高福利。
但配偶社安金與延遲至70歲領取的福利無關,因為給付上限為主要受益人全額退休金的50%。即使另一方等到70歲才申領社安金,配偶的最高給付金額仍為主要受益人「完全退休年齡」時給付金額的50%。拖延申領不僅不會多領,反而損失收入。
了解社安金配偶福利運作規則非常重要,其他許多特殊規則也可能影響高收入和低收入配偶決定何時開始申領的最佳年齡,因此要花時間與另一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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