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不知死,焉知生?
到歐洲旅行,漫步在教堂裡。走著走著,你突然覺得不太對勁,低頭一看,乍然發現自己正走在墓碑上,似乎在踐踏下方的長眠者。有些教堂地面每一塊石板都是墓碑,不想誤踩也難。這算不算冒犯?會不會引發下方屍骨的憤怒?
別想太多了,歷史文獻在在告訴我們,古代歐洲人去世前最大的奢望,就是被葬在教堂之內,根本不在乎誰踩在上面。中世紀早期的人們搶葬教堂,很快就把內部空間都占滿了,教會在六到十八世紀的一千多年中,不知重申了多少次:「除神職人員與少數德行崇高的貴族外,敬請大家多多選葬公墓。」可惜成效就是不彰。富裕階層不惜捐出生平積蓄,想盡辦法躋身「德行崇高」之列,相信若能長眠在聖堂之內,就等於拿到一張免排隊的天堂快速通行證。許多教堂如今已移除地下的古老屍骨,但重新鋪砌地面時仍保留了古代的墓碑。
「煉獄」的存在
逝者真的都上天堂嗎?古早的說法不外是「好人上天堂,壞人下地獄」,這種二分法似乎有欠實際,因為橫亙古今,大多數人並非全黑或全白。而且上天堂一定要經過受洗,未經洗禮的新生兒自動下地獄。不過有些人相信地獄外圍有兩個靈薄獄(拉丁文:limbus),其中一個專門收留未受洗的早夭嬰兒,地獄之火燒不到這裡,不至於讓他們受苦。
十三世紀時,天主教教會舉行了一場大公會議,正式認可「煉獄」(拉丁文:purgatorium)的存在。煉獄能淨化不黑不白的靈魂,有點像天堂的等候廳,等待時間依各人生前的表現而或長或短。煉獄的出現,在天堂與地獄之間開闢了一個新的可能,深深影響民間的思維。多數人們都相信自己去世後,將進入煉獄接受淨化,有朝一日還是能進到天堂。
煉獄像什麼?對它描述最詳盡的,可屬十四世紀但丁的《神曲》,但其內容僅歸於想像,並未得到教會的認可。中世紀畫家筆下的煉獄有時形同地獄,都是對靈魂施加火烤淨化的受難場。有趣的是,在中文裡,與潔淨有關的字幾乎都是水字旁,可見在我們的思維認知上,最能達到清潔效果的是水,但天主教文化認為火也是絕佳的淨化元素,還具有驅邪的功效,所以煉獄裡採用的是火而非水。其火焰白熾明亮,有別於地獄的紅火。
舉行彌撒,以縮短刑期
儘管煉獄不是地獄,但人們一想到火煉仍相當恐懼,而且神學家相信煉獄的時間概念不同於人世,他們採用各種深奧的算法,推算出一般人約需接受等同於幾百、幾千甚至幾千萬年的火煉。
這麼漫長!不能寬容一點嗎?可以。最有效的「減刑」辦法,就是尋求教會的大赦:人們可通過布施等慈善行為來縮短刑罰,也可要求教堂為自己舉行彌撒,或請人為自己的靈魂祈禱,甚至代為出發朝聖。前一篇文中提到攤販拿墳墓板當攤位,聽起來似乎對死者不敬,但古人自有一套雙贏的邏輯:小販要想安心在墳上擺攤,只要為墓中人祈禱就可以了,因為死者每賺到一場禱告,火煉刑期就能減短四十天左右,當然是多多益善!有錢的喪家常在葬禮當天發糧賑濟貧民,請受惠者替亡靈祈禱,頗有「我請你吃一頓飯,你用禱告來謝我」的意思。
古代的彌撒幾乎全與死亡有關。講究一點的,人還沒等到斷氣,便要求展開第一場「求情」彌撒,並在遺囑中明定自己過世後,教區每天應替自己舉行幾場彌撒(有時多達數百場,沒錯,每天數百場!分別在不同的教堂、不同祭台舉行),連續進行一個月、三個月、一年或數年不等。當然,彌撒、祈禱或朝聖都不是免費的,很多教士的經濟來源靠的就是這類活動。許多教區在十二到十八世紀間都經歷了一段鼎盛時期,常人若走進教堂,便可見到四下處處設有祭壇,神父在前方喃喃唸誦禱詞,通宵達旦為許多亡魂舉行彌撒,有時甚至進行輪班制。
你可能會想,這麼多彌撒只有富人才負擔得起,那其他人呢?一般人的確沒有這種財力,但許多職業都有類似同業行會的組織,如船業行會、金銀器行會等,成員過世時,行會便集結群力,一同為亡魂群禱、出資舉行彌撒,多多少少能縮短煉獄的火刑期。至於不屬於任何組織的農人或窮人,那……他們就只能好自為之了。
十四、十五世紀以後,「大赦」的概念逐漸和教士銷售的「贖罪券」結合:只要你捨得花錢,就能購得教會頒發的贖罪券(造型有一點像「好人好事獎狀」),即便一輩子胡作非為,死後還是能夠得到拯救。照這樣的邏輯來看,有錢人在彌撒、祈禱的幫助下,應該很快就能上天堂,煉獄裡大概只剩下一群可憐的窮人。這種現象讓很多教徒感到忿忿不平,指責富裕階層靠金錢脫罪,教廷藉機斂財,贖罪券因此成了宗教改革的導火線,並為未來的新教催生。
你今天思考死亡了沒?
今天的我們很難理解古人面對死亡的情緒。如今的醫學能治好很多病症,平時生個小病,一般人不至大驚小怪。但古人沒有這種奢侈的安全感,在抗生素與疫苗尚未誕生的時代,隨便一個感冒,一顆蛀牙都有可能致命,遑論死亡三姊妹──戰爭、饑荒、黑死病──的頻繁肆虐。死亡並非抽象的哲學思辨,而是隨時隨地能出現的實際威脅。換句話說,常人稍有狀況,自會想到身後的事。思索死亡、準備死亡也成了人生一大課題。十七世紀的智者就曾說過:「只有真正的朋友才會每天都對你耳提面命:你今天思考死亡了沒?」直到十八世紀末,仍有神父建議信徒應在臥室擺設一個骷顱頭,每日定睛正視,凝視死亡。今天的我們很羨慕在睡夢中過世的老人,說這是他們前世修來的福,但對於古代的歐洲人來說,在不知死之將至的情況下離去是很可怕的事,因為人們最怕死前沒有準備:亡魂若未曾接受臨終的告解與赦免,怎麼遵循正式管道進入彼世呢?
以往的人們多半在自家床上過世,街坊鎮民會跟隨神父一起進入彌留者家中,無論大人小孩,無論是否熟識對方,均前來與他道別,為他跪地祈禱。此時,垂死者的病房自動成為公開場合,不再屬於私人空間。民間向來認為死亡應是人們齊聚一堂的時刻,只有赤貧者才會孤苦伶仃地過世。直到二十世紀中期,一般民眾仍在臨終召集親友,在眾人的陪伴下與世長辭。
但從1970年代開始,死亡漸漸成了絕對的隱私,常人的臨終地點逐一從自家臥室變成醫院病房,禁止兒童出入,傳統圍床訣別的情景也越來越罕見。史學家Philippe Ariès提及這一現象時,把「如今的死亡」喻為「昔日的情色」:在過去,人們向來開誠布公地面對死亡,但只敢關起房門談論性事;今天的我們正好相反,情色是媒體百無禁忌的焦點,而死亡卻成了人人小心避開的話題。
台灣近年來出現了好幾位新作家,他們破除長久以來的忌諱,從醫護長照、心理、殯葬、靈性的角度重新思索生與死,力圖瓦解現代人避而不談死的現象,並相信只有準備死亡才能活得更認真。在某種程度上來說,這種積極心態與古代歐洲人的哲學觀不謀而合。(寄自巴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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