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往事(中)
不隔幾天,父親和姨父們就又被召回去主持大舅二舅的分家手續,本以兄弟和睦自得的外公和舅舅們,從此也走上別家農村兄弟的分家而治、開門另居的世俗道路。
分家而過的二舅二舅媽也不著急蓋新房,因為害怕超生被扒。夫妻兩人操起運河西岸人家常做的捕魚營生,為的是長年在江河湖泊上行走,不用擔心在村子裡住給計畫生育辦的人抓到,而兩歲不到的女兒只好四處寄放,或者外公外婆這裡,或者二舅的丈人家,或者帶到船上漂泊。
就這樣,三、四年間,過著「超生游擊隊」生活的二舅,居然一不怕苦、二不怕累地,一鼓作氣又生了兩個孩子:老二自然是女兒,老三卻是個大胖小子。等到老三滿周歲,大女兒也要上學,二舅一家也安心回村,交了該交的罰款,蓋了簡單的瓦房,過起了更為安定的生活。雖然為了生計,農閒時節他們依然划船出去打漁,補貼養育三個孩子的大額家用。
話說我們爭強好勝的大舅媽自然不甘人後,但因為頭胎是兒子,而大舅又有一點公職在身,想要老二和女兒的大舅媽最後抱養了一個被人遺棄在附近田野的女孩。那嬰孩雖因患腦膜炎而稍微遲鈍,大舅和大舅媽卻一直十分喜歡珍惜,給她打針吃藥,不棄不怪,如今也是二十出頭的貼心女兒了。
我老姨和老姨父算是新時代的人,兩人郎才女貌,且當時能在婚前就一起吃飯說話,甚至到城裡看電影,被我母親好意嘲弄為「真是自由戀愛的現代年輕人了」。他們的第一個孩子也是女兒,而老姨父是位中學老師,也算公職,不敢硬性超生。
他們一心要生二胎生個兒子,於是拐彎抹角,以同村一個一輩子沒結婚的光棍的名義,搞了一張准生證來,許諾該光棍將來這孩子給他養老送終等等。也算皇天不負有心人,他們居然第二胎就生了個兒子。如今一雙兒女都已經大學畢業,走上社會和工作崗位了。
我小姨只比我大五歲,算我兒時的半個玩伴,我也總覺得和她關係比其他幾為姨娘要更親一些,諸事方面也有些共識和理解。然而,讓我大吃一驚的是,小姨在生了一個女兒之後,堅決再生直到生兒子為止,一個原因就是她老公的哥哥有個男孩,而他們不能落在人家後面。
小姨結婚算晚,到她生育大女兒後,已經是九○年代中期,B超技術開始興起,懷孕五月後,可以預知腹中胎兒是男是女。能找到熟人或者送錢給醫生做B超檢查胎兒性別的小姨,從九○年代中期開始,經歷了大概五、六次懷孕和打胎的痛苦經歷,而每次都是已經懷孕五、六個月,胎兒已成形,性別已確知,打胎對母體損傷巨大的情形下進行的。我們多次勸說她「男女都一樣」、「這樣頻繁懷孕、打胎對身體不好」,她卻依然不為所動。
記得一九九六年外公過身,挺著大肚子、尚不知腹中胎兒是男是女的小姨,在靈前哭得淒淒慘慘戚戚,說她這個最疼的老么女「不孝」,「到現在也沒能給您再添個外孫,好讓您放心開懷地走啊」,聽得大家都忍不住,說她勸她罵她「糊塗」的同時,卻跟著一起流眼淚。
到了二○○六年,小姨的大女兒已經快高中畢業考大學,小姨終於如願以償,在將近四十歲的危險高齡生下一個兒子。我這麼個表弟比我這同輩的大表哥小了三十多歲,甚至比我另外好幾個表弟表妹的孩子也都要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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