忤逆老闆
美國是個崇尚自由、民主的國家,人民享有豐富的權利,跟在集權、專制的國家生活的人民比起來很不相同。可是在美國職場的公司内,夥計拿老闆薪水,替老闆做事,天經地義,沒有所謂自由、民主一說。換言之,公司裡員工做事,以集權、專制來形容,也不為過。其實員工的權利很有限甚至沒有,難怪古諺有云:「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員工如想不死,可能只剩辭職一途。
以前我工作的時候,曾經因為公司發紅利獎金之事,忤逆了我老闆。這件事過去近二十年了,如今想起來,還是覺得曲折離奇,很有意思。
和大部分的高科技公司類似,我前公司的員工除了本薪之外,每半年有紅利獎金,是薪俸的一種,獎金多少取決於員工的職等、工作表現、公司的財務業績等因素。公司把獎金總金額撥出,發給各單位的管理階層,管理階層把金額分配到每一個員工,然後再層層上報,上級長官們做些調整,但是每一層都得維持總金額不變。一旦最高層拍板定案,就發下執行,員工會收到紅利金額的通知書,金額就會在下個薪水單裡出現。
有一次,我發現老闆發回給我的紅利分配上,有一位員工的金額和我報上去的迥異,他被我老闆扣下很多錢,我老闆也沒有給我任何解釋或事前打招呼,所以我也不能找他問清楚。我是管理階層,維護員工權益是我的職責所在。
我陷入長考:我要為這員工爭取他的權益,忤逆我老闆?還是躺平裝死,讓這事悄悄地過去?這位員工上半年的工作表現只有我清楚,他做得還不錯;我老闆和他根本不熟,沒有理由剋扣他的獎金。我想了很久,「理」是在我這邊,不在我老闆那裡。
我決定為我組上員工抗爭,把此事越級跟上級討論。該越多少級呢?反正我跟我老闆的老闆不熟,就越級到底直接跟公司職級最高的執行長報告,也請了我老闆列席備詢,免得他擔心我對他背後下刀。
執行長聼了我的陳述,同意給這位員工增加紅利獎金到我原來給的數字,我老闆當下不敢違抗,此事就拍板定案。表面上好像我「贏」了這場紛爭,不過有件事我沒想清楚:我員工的紅利獎金增加了,誰的會減少?
當我一收到我的紅利金額通知書,真相便大白,顯然我是這事件的受害人。不過我想此事我爭的是個理字,即使要付出金錢代價,我也無怨無悔,所以不能說輸。此後,我還在為能站在道德的制高點,守護住自己組上員工的權益而沾沾自喜。
半年後,我才知道錯了,理也是在我老闆那邊,我站在的地方未必是道德的制高點。原來,我們公司在全世界都有辦公室,為了便於管理,員工應以專長的種類集中,如此各地的專長也可以變得更加強化。我組上那位員工的專長比較特出,應集中於公司俄國莫斯科辦公室。果然,在下一波裁員中,他被裁了,遺缺由莫斯科那邊遞補。我老闆早知此計畫,可是人事變動是要保密的,他不能告訴我。
如果某員工不久將被裁員,最後一次的紅利獎金對他已沒大意義,還不如分給留下的人。我要是我老闆,也會這麽辦。結果因為我無知地抗爭,壞了老闆的大計,我的懲罰就是紅利減少,雖然沒人明講,我猜執行長半年前就是這個意思。他知道計畫,但不能告訴我,只好跟我虛以委蛇一下,讓我得了面子,失了裡子;讓我老闆得了裡子,失了面子。他則兩面討好,誰也不得罪,並把我和老闆各打二十大板,可謂深諳為官之道。因為老闆有你不知道的資訊,員工最好還是不要忤逆自己的老闆;如果真的忤逆老闆極可能會吃虧,後果難料,要有心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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