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中國快艇未錄影 台海巡署:高速追逐下未蒐證
中國快艇事件釀2死,金門海巡隊沒有驅離及中國船隻翻覆過程的影像紀錄,台海巡署今晚表示,因該艘中國船蛇行拒檢逃逸,負責蒐證的海巡人員在高速追逐狀況下未拿取蒐證器材蒐證。
面對家屬及外界質疑,台艦隊分署分署長廖德成表示,本案發生僅歷時5分鐘,因海上追逐及時間短暫等因素,未能全程錄影,導致無法將關鍵事實完整呈現,這雖讓事證分散,但不影響事實真相始末。
此次海巡人員執法因未全程錄影、錄音,引發外界熱議、質疑,海巡署今晚發布新聞稿表示,海巡CP-1051艇未配備全船監視系統,過往執勤時有賴海巡人員以船艇上配備的手持式攝影器材進行蒐證。
台海巡署說明,船艇上的蒐證器材放置於駕艙,遇有登船檢查或突發狀況時,由負責人員運用蒐證。此次執法過程中,船上4名海巡人員,分工為預備登檢2人、操船1人,另1人則負責瞭望警戒及蒐證;但該艘中國船當時蛇行拒檢逃逸,於CP-1051艇艄與迂迴航行。
台海巡署強調,執法過程在高速追逐狀況下,船身多次接觸,過程也受海浪影響劇烈晃動,負責蒐證的海巡人員當時需高度專注維持平衡,並準備強靠登檢狀況下,未能即時拿取蒐證器材進行蒐證。
台海巡署表示,深切體認死者家屬的傷痛,也將全力協助家屬處理後續事宜,今天在家屬抵金後,即向家屬完整說明相關案情;台灣是一個高度法治國家,有完整司法體制,相信司法機關可還原事實,也期盼社會各界相信台灣的司法調查。
台海巡署強調,案發後海巡署秉持不偏不倚、毋枉毋縱原則,將全案交由司法機關調查,並在檢察官指揮下,以公開、透明方式,讓家屬參與相關勘(相)驗程序,這些都是希望將全案事實忠實呈現於家屬與社會大眾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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