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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慶京戒護就醫也沒用 羈押抗告遭台灣高院駁回確定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涉嫌透過中華華夏希望關懷協會等,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4500萬元賄賂,協助關說、施壓市政府放寬容積率,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沈慶京羈押禁見。沈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裁定駁回抗告,沈慶京仍得繼續羈押禁見確定。

檢廉預備搜索沈慶京住處時,發現他出現在逃生梯,疑似要逃亡,沈否認稱是要趕往公司「安撫民心」。沈慶京解釋,他的舉動雖容易被誤解為逃跑,但依他的身體和年齡,最好的方式就是躲在裡面不出來,且他前不久才從國外返台,若真的要逃亡,大可以不要回來。

北院裁定認為,依卷證資料顯示沈犯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應曉薇收受沈慶京4740萬元以上的款項,雖沈稱純粹是匯給協會的「慈善捐款」非賄款,但應女收款時間、向市府陳情時間吻合,可認定檢方已說明名義上的「捐款」,實際上是希望透過應曉薇議員身分,替京華城陳情、開協調會拿到先前被市府否准的容積率,自然屬於賄賂款項。

北院指沈慶京8月28日透過住處管理員得知,廉政官帶隊執行住家搜索,沈慶京便從住家安全門要離開,遭廉政官阻止,足以認定有逃亡可能。沈知道廉政官要來搜索住家後,第一反應就是立刻要去公司,可見沈對於檢察官偵辦早已多有防備;檢方發動偵查、遭媒體披露後,沈慶京即和應曉薇助理吳順民聯繫、討論京華城案,遭檢察官調查時該如何陳述主張才會一致,也可認有逃亡、滅證、串證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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