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令將在法庭打瞌睡少女上銬、穿上囚服 法官挨告
密西根州15歲少女伊娃‧古德曼(Eva Goodman)因13日參觀法院審案時打瞌睡,遭法官金恩(Kenneth King)痛斥並下令讓她戴手銬、穿上囚服;古德曼的家人21日向密西根聯邦地區法院提告金恩法官,指他侵犯古德曼的民權。
美國廣播公司新聞網(ABC News)報導,長達56頁的訟狀指控金恩法官惡意迫害、不當逮捕、不當拘禁等其他罪名。美聯社報導,控方律師要求金恩賠償7萬5000元以上。
訟狀另指控兩名未透露姓名的法警非法拘捕古德曼。
遞狀律師之一的哈靈頓(James Harrington)表示,本案真叫人頭大,法官裡居然有個人會詆毀、羞辱、恫嚇且事實上關押一名15歲青少年。
金恩在密西根第36地區法院擔任刑事庭審案法官;目前第36地區法院首席法官麥科尼可(William McConico)裁處,暫停金恩審判刑事案件的資格,必須接受「必要的訓練」,以便解決「何以致此」的根本問題。但「必要的訓練」目前還未展開。
金恩先前對底特律WXYZ電視台表示,這種事不常發生,「我覺得有必要那麼做,因為我不喜歡那孩子的態度。我沒被如此藐視已有好長時間。」
古德曼的母親之前表示,女兒因為她們居無定所,剛抵達新住處而前一晚太晚睡,以致太疲憊而打瞌睡。古德曼參加當地非營利組織籌辦的法院現場之旅,希望引發學生們的興趣,更加了解法律專業,未來成為司法專業人士。
訴狀描述,當時金恩法官在審一樁殺人案件,古德曼「被迫體會一起會留下創傷的事件,非蓄意表示自己對庭審不感興趣,而打起瞌睡」。金恩法官接下來「公開嚴斥並羞辱」該少女,把她描述為青少年罪犯,而且整個過程還透過YouTube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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