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法官裁定 紐約市所有新計程車都需讓輪椅上下
紐約南區聯邦法院近日裁決,要求紐約市所有新的計程車必須提供輪椅無障礙功能,直到全市50%的計程車都有輪椅無障礙功能。
2014年,殘障權益倡議者與市計程車暨禮車管理局(Taxi & Limousine Commission,簡稱 TLC)達成和解,規定到2020年,全市必須有50%的計程車可讓輪椅上車,當時僅有2%的計程車是輪椅無障礙,每輛計程車改裝成供輪椅上落的費用為1萬4000元左右。但根據倡議者聯盟Taxis For All Campaign的資料顯示,截至去年為止,僅有32%的擁有許可證的計程車可供輪椅上車。
法官丹尼爾斯(George B. Daniels)在裁決中寫道,TLC「未能在2020年之前達到50%的無障礙要求,甚至遲遲未能在2024年之前達到要求,這並不構成實質進展」。但與此同時,倡議者聯盟要求任命一位負責人協助計程車委員會落實具體標準,被法官駁回。
根據2018年的市府數據,約有10%的紐約市民每日需依賴輪椅出行。截止2024年5月,僅有31%的地鐵站支持輪椅無障礙。大都會運輸署(MTA)表示將致力於讓所有地鐵站都實現無障礙化,但這一過程預計將花費33年。在公共交通並不便利的情況下,本就出行不便的輪椅使用者愈加依賴計程車。
對此,TLC表示,因為網約車產業的增長、以及新冠疫情等原因,計程車產業近年發生了「地震級別的變化」,使得計程車無法遵守實現50%無障礙化的規定。而根據計程車委員會致法院的一封信件,預計到今年年底將有50%的計程車可以供輪椅使用者搭乘。
除了黃色計程車外,TLC還許可了近6000輛可容納輪椅的出租車,該機構表示,紐約目前擁有的有史以來最多的無障礙計程車。「致力於確保殘障人士能像其他人一樣使用交通工具一直是我們的首要任務之一,而這(裁決)只是加強了我們的承諾」,TLC發言人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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